本溪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效水利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水利工程验收的规定进行验收。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