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养犬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尚未生效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包含犬只免疫和登记流程、犬只经营管理、犬只留检流程、违法养犬举报处置流程、大型犬标准、禁养犬名录等内容。地方法规 · 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