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本省依法落实民营经济统计制度,对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发布有关信息;开展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加强民营经济运行态势的分析和研判,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