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管理队伍建设,健全与土地管理任务相适应的人员配备和培训机制,提升土地管理水平。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