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尚未生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高速公路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省有关制度进行养护的,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养护,养护费用由高速公路经营者承担。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