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和事故处理第三十条有效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应当随身携带车辆行驶证,车辆外部明显位置有残疾人专用车标志。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5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