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六条有效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遵循以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为主、独立建设停车场为辅、设置道路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原则,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合理布局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地方法规 ·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