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立法条例/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条有效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地方法规 ·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