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法规解释草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会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研究拟订,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地方法规 ·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