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立法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四十条有效对多部法规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规案的,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地方法规 ·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