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尚未生效

长渠遗产管理单位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长渠遗产数字化监测预警系统,对工程状况、水文水质、环境变化等进行动态监测,并依据监测评估结果和潜在风险,采取应急预防和处置措施。

地方法规 ·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