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路交通条例/第四章 港口第三十四条有效港口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符合港口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进行。港口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