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路交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水路交通活动,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建设长江中游航运中心,促进水路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