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矿区生态修复第四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因开采矿产资源导致的地质环境破坏、土地损毁、植被退化等生态破坏情况进行调查评价,明确矿区生态修复的重点区域、目标任务。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6月15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