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第四条有效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终身教育工作的领导,将终身教育工作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扶持鼓励措施,促进终身教育事业的发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开展终身教育工作。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