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推进和保障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建设,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相关批复,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