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若干规定第十一条有效市场主体从事许可经营项目应当符合许可条件和标准。市场主体向浦东新区政务服务部门提交市场准营告知承诺书以及符合要求的有关材料后,即可取得行政许可。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