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尚未生效县级以上统一战线工作部门、民族工作部门负责本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等工作的协调推动、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