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第三章 促进交往交流交融第二十二条尚未生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和服务全过程,因地制宜完善友好型、包容性、融合式的城市民族工作政策举措。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