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开发区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持开发区培育壮大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产业;推动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育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和智能工厂,建设高标准数字园区。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