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发区围绕主导产业,招引和培育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产业链供应链关键企业,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构建企业集聚、产业集群、要素集约、技术集成、服务集中的产业生态体系。

鼓励多个开发区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构建主导产业明确、分工协作、链条完整的产业集群。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