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积极培育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支持园区与专业服务机构共建高质量孵化器,为企业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