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尚未生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渔业船员临水作业未穿着救生衣或者吊装作业未佩戴安全帽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