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尚未生效为了加强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保护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所有者、经营者以及其他渔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