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沿海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海洋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以及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海洋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等进行重点保护,提升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