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第十一条有效在旧城区改建、土地成片开发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事先组织进行相关区域内不可移动文物调查,及时开展核定、登记、公布工作,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未经调查,任何单位不得开工建设,防止建设性破坏。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