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在城市更新活动中,可以采用弹性年期出让方式配置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采取租赁方式配置的,土地使用年期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