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行政审批、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应当优化项目实施审批流程,建立科学合理的并联审批工作机制,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