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更新条例/第三章 城市更新实施第十六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有关规定确定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零星更新项目,物业权利人有自主更新意愿的,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以由物业权利人依照相关规定实施。由物业权利人实施更新的,可以采取与经营主体合作方式。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