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加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履职管理和监督,并把代表履职的情况作为换届时是否继续推荐提名的依据。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