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第四十条有效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依照《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处理。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8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