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文明团结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