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海域使用权人建设海洋工程项目使用海域边界超过批准的海域使用界址线非法占用海域的,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