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六章 海域使用金第三十三条有效经营性临时使用海域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2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