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蒲津渡与蒲州故城遗址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鼓励组织和个人以捐赠、志愿服务、设立基金等方式参与遗址保护工作。市、永济市文物行政部门和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公开遗址保护信息,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地方法规 ·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