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第四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年度代表工作计划,依法统筹组织和安排代表履职活动,增强代表履职活动的计划性、组织性和规范性。年度代表工作计划由主任会议通过,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