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第四十条有效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其所在单位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根据实际情况由本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根据需要给予往返的旅费和必要的物质上的便利或者补贴。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