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供热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民生优先,遵循政府主导、企业经营、统一规划、保障安全、节能环保、规范服务的原则。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