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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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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藏族自治州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条例

第二十三条

尚未生效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以清洁能源成套装备、关联设备为主的产业链建设,推动清洁能源产业链协同发展。推进电源、电网、负荷、储能、风光制氢一体化等项目建设,壮大清洁能源产业。

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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