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六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五十二条有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期从每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补选代表的任期,从其代表资格被确认开始,到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当为代表制发代表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确定,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