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二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三条有效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议案和报告时,代表可以向本级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派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询问可以在大会全体会议上进行,也可以在分组会议或者联组会议上进行。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