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政务服务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对符合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多证齐发”审批优化措施。有关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加强协同联动,通过前期预审、部门联审、并联办理等方式,实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属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多事项一次性申请,多证照一次性发放。地方法规 ·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