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进一步推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