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立法条例/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解释第五十七条尚未生效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可以对地方性法规有关具体问题的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地方法规 ·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