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照法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