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把节能技术研究开发作为政府科技投入的重点领域,并安排资金支持企业、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研发通用性、关键性节能技术和设备,建立节能技术交易市场,促进节能技术的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