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第二节 建筑节能第三十五条有效市和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编制城市详细规划时,应当在建筑物的布局、形状、朝向、通风和绿化等方面考虑建筑节能的要求。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