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市经济信息化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市工业领域耗能状况,推动电力、钢铁、石油加工、化工、建材、装备制造等主要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提升行业能源效率水平,推进有利于节能的行业结构调整,优化用能结构。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