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7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