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垂钓。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所在湖泊水域,禁止使用多杆、多钩等器具和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垂钓,禁止使用可视化设备、遥控器具垂钓,禁止利用船、艇、筏、浮具等辅助垂钓。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7日